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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公布第一批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名单

时间:2025-12-08 13:29 来源:网络 点击:
(HEIE振威国际氢能展组委会报道)12月5日,国家能源局在网站发布2025年第6号公告,正式将内蒙古深能鄂托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合成绿氨及氢能耦合应用等41个项目、吉林长春松原白城等9个区域列为能源领域氢能试点(第一批)。
 
此前在10月16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 《关于公示能源领域氢能试点(第一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拟开展的内蒙古深能鄂托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合成绿氨及氢能耦合应用等41个项目、吉林长春松原白城等9个区域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进行了公示。
 
对比《通知》,6号文的项目保持了“41+9”的试点项目结构。根据6号文,项目主要分为规模化制氢及一体化(11个)、先进柔性离网制氢(2个)、清洁低碳氢能综合开发(8个)、规模化长距离运输(4个)、高密度多元化存储(4个)、炼油及煤制油气绿色替代(3个)、氢氨燃料供电功能、氢储能长时长效运行(2个)、能源领域综合应用(2个)、氢能实证实验平台(4个)、氢能低碳转型(1个)。
 
以下为通知全文:
 
国家能源局公告2025年第6号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落实《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等有关要求,进一步探索创新氢能管理模式和多元化发展路径,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了能源领域氢能试点申报和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推荐,国家能源局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征求各方面意见,决定将内蒙古深能鄂托克旗风光制氢一体化合成绿氨及氢能耦合应用等41个项目、吉林长春松原白城等9个区域列为能源领域氢能试点(第一批)。
 
二、各试点单位要积极推进项目和区域试点工作,扎实推动相关项目建设运行,促进体制机制、管理模式、基础设施、商业模式协调贯通,定期通过全国氢能信息平台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三、有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本地区项目和区域试点管理,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问题,持续跟踪建设进度、政策执行、成果效益等,确保试点取得预期效果;对推进不力的,经相关机构评估未达到试点效果的,按程序取消相关试点资格。
 
四、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本试点不得开展授牌、命名等活动。试点工作其他事项遵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5〕91号)要求执行。特此公告。
 
 
 
关于HEIE振威国际氢能展
 
·展会全称:北京国际氢能技术装备展览会
 
·展会时间:2026年3月26日-28日
 
·展会地点: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顺义馆)
 
·主办单位:
中国能源研究会  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工业协会  振威国际会展集团   北京振威展览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中国能源研究会氢能专委会    内蒙古氢能产业协会    湖南省氢能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
 
·同期展会:
cippe 第二十六届中国国际石油石化技术装备展览会
 
·参展范围:
氢气储运及相关设备; 制氢设备技术与氢气供应;氢燃料汽车;燃料电池系统及成果应用;燃料电池及关键部件和供应技术;加氢站成套设备;氢液化工厂;低温液体泵动力设备类;气体测量与分析仪表类;车载供氢系统;氢能专利及成果转让; 应急防护及劳保用品;氢能示范区、学研机构;消防报警设备工业安防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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