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申报氢基燃料绿电直连需提供氢氨醇产品消纳协议
时间:2026-01-15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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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IE振威国际氢能展组委会报道)1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单一电力用户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全区单一电力用户开展绿电直连项目开发建设的相关管理要求。
在氢能方面,《实施方案》指出,适用范围:新建氢基绿色燃料项目(绿氢、绿氢制绿氨、绿氢制绿色甲醇、绿氢制可持续航空燃料等)可开展绿电直连。项目原则上应为同一投资主体控股,作为一个市场主体运营,建设运行期内须按照同一法人统一经营管理,并落实应用场景、提供消纳协议。
实施要求: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和装机规模,项目规划新能源利用率应参照自治区能源局确定的年度新能源利用率目标,配套新能源弃电不纳入统计。
其中,并网型氢基绿色燃料绿电直连项目按照不超过负荷年用电量1.2倍确定新能源规模。离网型绿电直连项目(包括离网型氢基绿色燃料绿电直连项目)应参照并网型项目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和装机规模。
绿电直连项目(除并网型氢基绿色燃料绿电直连项目外)新能源发电量全部自发自用,不允许向公共电网反送;并网型氢基绿色燃料绿电直连项目上网电量2025—2027年不超过40%、2028年及之后不超过20%,即上网电量比例=上网电量/(上网电量+自发自用电量)。交易与价格机制:绿电直连项目享有平等市场主体地位,建成后原则上作为一个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项目负荷不得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此外,项目电源和负荷不是同一投资主体的,也可分别注册,以聚合形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氢基绿色燃料绿电直连项目上网电量全部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关于HEIE振威国际氢能展
·展会全称:北京国际氢能技术装备展览会
·展会时间:2026年3月26日-28日
·展会地点: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顺义馆)
·主办单位:
中国能源研究会 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工业协会 振威国际会展集团 北京振威展览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中国能源研究会氢能专委会 内蒙古氢能产业协会 湖南省氢能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
·同期展会:
cippe 第二十六届中国国际石油石化技术装备展览会
·参展范围:
氢气储运及相关设备; 制氢设备技术与氢气供应;氢燃料汽车;燃料电池系统及成果应用;燃料电池及关键部件和供应技术;加氢站成套设备;氢液化工厂;低温液体泵动力设备类;气体测量与分析仪表类;车载供氢系统;氢能专利及成果转让; 应急防护及劳保用品;氢能示范区、学研机构;消防报警设备工业安防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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