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能源局完善绿电直连价格机制
时间:2025-09-15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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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IE振威国际氢能展组委会报道)9月1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
完善后的就近消纳价格机制,细化明确了就近消纳项目边界、保供责任、经济责任,有望破解当前新能源就近消纳模式面临的发展难题,推动其加快发展,将对新能源行业以及整个电力系统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未接入公共电网的项目,不缴纳稳定供应保障费用。而作为电力用户时,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在缴纳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等稳定供应保障费用方面,与普通工商业用户存在一定区别。主要是由于,为保障就近消纳项目在自身发电不足时仍能随时用电,电力系统需要按其接网容量提供稳定供应保障服务,包括调节服务和“通道保障”服务,其中调节服务主要由发电机组提供、经济上体现为系统运行费,而“通道保障”服务则由电网企业提供、经济上体现为输配电费。因此,按照公平负担原则,就近消纳项目应按接网容量缴纳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
实际操作中,考虑到适应新政策的基础不一样,因此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的缴费方式也有所不同。其中,输配电费方面,由于目前高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多数已执行两部制输配电价政策,适应新政策的基础较好,《通知》明确就近消纳项目的输配电价由两部制改为主要按接网容量缴费;系统运行费方面,由于目前用户都是按下网电量缴费,对实行按接网容量缴费需要一定适应期,《通知》明确暂继续按下网电量缴费,未来逐步向按占用容量等方式过渡。
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
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5〕11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大力推动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对助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发展新能源就近消纳,是促进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的重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新能源实现更高水平的就近消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共电网提供稳定供应保障服务。对电源、负荷、储能等作为整体与公共电网连接,形成清晰物理界面和安全责任界面、以新能源发电为主要电源的就近消纳项目,公共电网按照接网容量提供可靠供电等服务,保障其安全稳定用电。就近消纳项目电源应接入用户和公共电网产权分界点的用户侧,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比例不低于30%、2030年起新增项目不低于35%;项目应当具备分表计量条件,由电网企业在发电、厂用电、并网、自发自用、储能等关口安装计量装置,准确计量各环节电量数据。
二、就近消纳项目公平承担稳定供应保障费用。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对电力系统提供的稳定供应服务,就近消纳项目公平承担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等费用;未接入公共电网的项目,不缴纳稳定供应保障费用。
(一)输配电费。项目实行按容(需)量缴纳输配电费,下网电量不再缴纳系统备用费、输配环节的电量电费。月度容(需)量电费计算方法为:容(需)量电费=按现行政策缴纳的容(需)量电费+所在电压等级现行电量电价标准×平均负荷率×730小时×接入公共电网容量。其中,平均负荷率暂按所在省份1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两部制用户平均水平执行,由电网企业测算、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后公布;接入公共电网容量为项目同时使用的受电变压器容量及不通过变压器接入的高压电动机容量之和。
可靠性要求高、按要求需进行容量备份的项目,可选择继续按现行两部制输配电价模式缴费,其中容(需)量电费按现行政策执行,电量电费根据实际用电量(含自发自用电量)以及所在电压等级电量电价标准缴纳。
(二)系统运行费。项目使用公共电网时视同工商业用户,暂按下网电量缴纳系统运行费,逐步向按占用容量等方式缴费过渡;暂免缴纳自发自用电量的政策性交叉补贴新增损益。
三、就近消纳项目平等参与电力市场。项目与其他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具有平等市场地位,原则上作为统一整体参与电力市场。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项目上网电量交易和价格结算按照市场规则执行;现货市场未连续运行地区,原则上不向公共电网反向送电、不开展送电结算。项目新能源上网电量不纳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项目用电时,应当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不得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并按照下网电量承担上网环节线损费用。
四、做好组织实施。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跟踪监测,及时总结实施经验,提出完善的意见建议;加强政策解读,引导项目业主单位等方面充分理解政策意图,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项目业主单位向地方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向电网企业提出接网申请,自主确定接入电网容量,与电网企业签订供用电合同、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明确安全等相关责任。电网企业应严格按要求进行审核,并依据备案文件提供结算服务,每月将项目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等有关情况报告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实施日期前已接网的就近消纳项目,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做好统筹衔接。
关于HEIE振威国际氢能展
·展会全称:北京国际氢能技术装备展览会
·展会时间:2026年3月26日-28日
·展会地点: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顺义馆)
·主办单位:
中国能源研究会 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工业协会 振威国际会展集团 北京振威展览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中国能源研究会氢能专委会 内蒙古氢能产业协会 湖南省氢能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
·同期展会:
cippe 第二十六届中国国际石油石化技术装备展览会
·参展范围
氢气储运及相关设备; 制氢设备技术与氢气供应;氢燃料汽车;燃料电池系统及成果应用;燃料电池及关键部件和供应技术;加氢站成套设备;氢液化工厂;低温液体泵动力设备类;气体测量与分析仪表类;车载供氢系统;氢能专利及成果转让; 应急防护及劳保用品;氢能示范区、学研机构;消防报警设备工业安防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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